音頻解讀: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懷化市中心城區(qū)房地產用地項目容積率認定及增加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4年1月5日,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懷化市中心城區(qū)房地產用地項目容積率認定及增加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fā)〔2024〕1號)?,F(xiàn)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原《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房地產用地項目調整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有關問題的通知》(懷政函〔2014〕232號)(以下簡稱原規(guī)定)已于2019年11月4日到期失效,市政府決策出臺新的管理規(guī)定。
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解決中心城區(qū)房地產項目不動產“登記難”,切實維護群眾權益,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處遺和集中化解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市自然資和源局研究起草了《懷化市中心城區(qū)房地產用地項目容積率認定及增加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政策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2019年修正);
(二)《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
(三)《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01〕15號);
(四)《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湘財綜〔2007〕65號);
(五)《國土資源部關于嚴格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0〕204號);
(六)《懷化市人民政府關于<太平溪綜合治理工程安置區(qū)規(guī)劃有關問題的批復>》(懷政函〔2012〕174號);
(七)《懷化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3〕第30次;
三、制定程序
(一)成立專班,收集政策文件。根據工作安排,組建核心團隊,擬定政策起草工作方案,成立起草工作專班完成政策初稿以及過程性材料編制。
(二)組織起草文件
在前期收集問題、政策基礎上,組織相關單位研討提出解決對策措施,后經咨詢論證、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形成《通知》初稿。
(三)廣泛征求意見。一是向相關單位印發(fā)《懷化市中心城區(qū)房地產用地項目容積率認定及增加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根據各單位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再次進行修改完善。二是將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公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在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建議。
(四)經司法行政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通過。市司法局對提交文稿進行了合法性審查,根據司法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形成送審稿終稿。
(五)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經市政府2023年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市政府辦名義印發(fā)實施。
四、主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本管理規(guī)定全文共九點,第一點為適用范圍,第二、三點為認定程序管理,第四、五、六點為土地出讓價款核算程序管理,第七、八、九點為核繳、補繳土地價款程序管理。
第一點適用范圍。主要明確了本《通知》的適用范圍?! ?o:p>
第二、三點認定程序管理。明確了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負責對房地產用地項目容積率指標進行認定,并核算增加容積率應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明確了房地產用地項目原容積率的四種分類認定方法。
第四、五、六點土地出讓價款核算程序管理。明確了房地產用地項目核定容積率超出本通知認定原容積率的,按本通知要求補繳增加容積率(超出認定原容積率部分)的土地出讓價款。明確了房地產用地項目增加容積率(超出認定原容積率部分)應補繳土地出讓價款的三種計算方式。明確了本通知認定的房地產用地項目容積率與現(xiàn)行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不符的,如何進行認定。
第七、八、九點核繳、補繳土地價款明確了不用補繳土地價款幾種情況及核繳的程序,明確了由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程序進行核繳。明確了補繳的土地價款征收方式。